会员登录 - 用户注册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网站地图 为个人承揽建设工程提供居间服务,居间人能否收取居间费用?!

为个人承揽建设工程提供居间服务,居间人能否收取居间费用?

时间:2025-08-18 02:04:32 来源:大谋不谋网 作者:综合 阅读:921次

在建设工程领域,为个务居建设单位的人承工程项目信息不会向社会公开,信息资源不平衡,揽建部分企业和个人利用这种“信息差”为他人介绍工程,设工收赚取居间费。程提

实践中,供居存在一些居间人给没有建筑资质的间服间人居间单位及个人介绍承揽建设工程,并收取居间费用,费用极易引发纠纷。为个务居

当纠纷发生责任该如何划分?人承让我们通过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审理的一起真实案例来一探究竟。

2023年11月25日,揽建刘某欲承揽某建设公司中标的设工收建设工程项目,与李某签订《工程项目居间合同》,程提约定李某为刘某承揽指定建设工程项目提供居间服务,供居收取居间费用80000元。间服间人居间合同签订后,刘某向李某转账支付居间费80000元,李某向刘某提供该工程项目部分资料,后因刘某一直未能与建设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刘某要求李某退还居间费并承担违约责任。李某则以其已经提供居间服务为由拒不退还居间费。2025年3月,刘某诉至汉阴县人民法院涧池法庭,要求李某退还居间费用并支付资金占有期间的利息。

法院经审理认为,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居间合同约定的居间事项系促成签订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无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该居间合同因扰乱建筑市场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属无效合同,居间人基于无效合同收取的居间费用,应当予以退还。办案法官基于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释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同意一个月内退还全部居间费,该案以调解方式结案。

在此提醒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从事工程居间介绍活动时,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社会公序良俗。只有在法律框架内,居间人的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编辑:倪健

编审:黄琪雅 黄智发

终审:方亮

(责任编辑:休闲)

相关内容
  • 郑州南四环快速路全部完工通车 市民出行更方便
  • 打炒房重拳上路房價會跌嗎?專家曝11區拉警報|天下雜誌
  • 嗨皮一“虾”!2024潜江龙虾音乐节 快看,你也能拥有入场券!
  • 換匯四大方式比一比:臨櫃、線上、外幣ATM...手續費怎麼省?|天下雜誌
  • 天下晨間新聞 台股震盪、美股可能崩跌? 2021小心三大風險|天下雜誌
  • 这个五一,来肇庆西江开启一场寻鲜之旅吧
  • 执行和解促履行 一面锦旗致谢意
  • 13日NBA:麦基上场时间将增加 甜瓜抱怨被裁判黑
推荐内容
  • 經濟學人副總編親身開示2021九趨勢:台灣扮關鍵角色,尤其台積電|天下雜誌
  • 今年735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下达完毕_
  • 汉阴县住建局夯责传压 打好住建领域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 今年7350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基本下达完毕_
  • 哈登公开信:我们不是超级球队 终极目标是夺冠
  • 厦门滴滴司机收入账本,干得好可月入过万,平台平均抽成19%